個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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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社福中心轉介-林OO
2017/07/09
案主現年14歲,就讀三峽國中二年級,在家中排行老四,上有一兄二姐。父母離異,母親改嫁,父親離家失聯,故案主一直無穩定的住所及生活。今(106)年二月,案兄將案主寄於友人陳先生夫婦家至今,陳先生夫婦從事冷氣維修工作,月收入約三萬元,其本身有三子及一位祖母需撫養照料,故僅能提供案主住所無法負擔其生活費用。案兄現年20歲,在汽修工廠擔任學徒,並居住於工廠宿舍,收入微薄,案大姐與二姐尚未成年,現與男友同居,並於飲料店打工維持生活。案家父母無負擔監護照顧之責,其兄姐亦無能力照顧案主生活,故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以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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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社福中心轉介-許OO
2017/07/09
案主現年38歲,離婚,育有二子,分別就讀國小五年級與四年級,離婚後與案前夫無往來,案前夫也未曾探視或關心二子。案主之前長年為大樓臨時清潔員,並患有憂鬱症,每月定期於新光醫院就診。領有輕度身障證明。去(105)年11月因膝蓋長年工作傷害罹患骨膜炎,以致行走困難,無法久站亦無法工作。案家承租6坪套房居住,母子三人共睡一張雙人床,室內空間狹小,案子們只能趴在床上寫功課,生活環境不佳。案家因案主身體狀況無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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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岸社福中心轉介-李OO
2017/06/04
案主現年10歲,就讀金美國小三年級,健康,學業狀況普通,與案母及案外祖母租屋同住。案母現年37歲,離婚,育有一子,領有重度第五類身障證明,患有C型肝炎、肝硬化、慢性胰臟炎及糖尿病。每月定期至基隆長庚醫院回診,身型瘦小行動遲緩。案外祖母現年61歲,於金山區餐廳擔任臨時人員,月收入約五至八仟元,為案家主要經濟來源。案家僅依賴案外祖母兼職薪資維持,案母因身體狀況不佳,常常入住醫院,龐大醫療費用與生活開銷無力負擔,故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以協助案家生活與案母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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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社福中心轉介-林OO
2017/06/04
案主現年28歲,已婚,育有一子二女,與案夫、公婆、案小姑及其兩女共十人居住於烏來案公婆家。案主為非婚生子女,案父有認領登記,但自幼監護與照顧者均為案母,鮮少與案父往來。今(106)年二月接獲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社工通知,方知案父現罹患血癌住院治療,生活無法自理,需專人照料。案主之子女均年幼,公婆又為身障人士,均需案主照顧,案主實在分身乏術無法兼顧,現由醫院社工協助雇用看護照顧案父,並補助部分看護費用,案主每日尚需自費700元看護費用,但案家僅依靠案夫一人工作收入,需維持一家十口開銷已屬不易,已無能力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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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洲社福中心轉介-吳OO
2017/05/02
案主現年62歲,離婚,與案前妻育有二女,原同住於蘆洲區,離婚後約定案長女由案主監護照顧,案次女由案前妻監護照顧。案主曾投資資源回收廠,並擔任保人,後資源回收廠倒閉,案主名下財產遭法拍,為維持家計,轉至工廠擔任理貨臨時工。去(105)年九月於工作期間遭貨物壓傷小腿,導致左小腿骨折,但因案主為臨時工,並未投保勞保,故未能領職災給付。案長女現年三歲,本安排就讀幼兒園,因案主無力繳交註冊費而未就讀,現由案主攜案長女一同外出工作。案主為單親爸爸,臨時性工作收入不穩定,經濟拮据,因而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盼能協助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