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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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鶯社福中心轉介-陳OO
2019/05/07
案主現年45歲,離婚,育有五名子女,分別就讀國中、國小及未就學。民103年案主夫妻離異後,案前妻雖搬離案家但與案主仍有聯繫,案主工作工時長,常獨留案子女們在家中無人照顧。民105年案前妻生下案三女後,案主要求案前妻返回案家居住,並全職照顧子女。案主為工地工人,今(108)年3月22日,於下班途中與公車發生車禍,導致鎖骨與肋骨多處骨折與氣胸,開刀治療後現已返家休養,預計休養期約半年。案主為案家唯一經濟支柱,現因傷無法工作,導致案家經濟陷困。案家子女眾多,且均為就學年紀,無法協助改善案家經濟,故向本會申請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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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轉介-李OO
2019/05/07
案主現年16歲,就讀光仁高中一年級,為案家長子,下有一案弟與一案妹。案父母未婚,案主三兄妹均從母姓,具原住民身分,本由案母監護,案父母共同撫養,民101年因案母家暴三名子女,經法院調解後改由案父監護。因當時案主兄妹年紀較小,案父一人無力照顧,故由社會局協助安置,現案母已歿,近年案主兄妹們才返回案家與案父團聚,也因此兄妹間及案父與子女間關係較為疏離。案父從事裝潢業,本於案姑丈公司擔任監工,後因理念不同,現案父自行接案,收入尚不穩定,三名子女又正值就學年紀,開銷龐大,故向本會申請生活急難金,以協助案家子女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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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社福中心轉介-蔡OO
2019/04/11
案主現年48歲,離婚,與案前妻育有一子,由案主監護。多年前因腦中風癱瘓,導致生活無法自理,現口語表達模糊,右手萎縮,著尿布,本由案前妻協助照顧,然因案前妻於市場工作,分身乏術,導致案主常三餐不濟,由社會局協助於今(108)年二月入住養護中心。案子現就讀景文科大餐飲系二年級,成績優異,本在餐廳打工維持個人花費,去(107)年三月發生車禍後,因長期壓力導致免疫力失調產生嘴角白斑,醫生囑咐案子免疫系統嚴重失調,故現已暫停打工,生活仰賴低收補助及案前妻支援。案前妻因需負擔自身與案子生活開銷,已無力再負擔案主養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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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社福中心轉介-吳OO
2019/04/11
案主現年37歲,已婚,與案夫育有三子一女,本為全職家庭主婦,現因案夫身體狀況不佳,工作量減少,故配合案夫至工地擔任雜工,貼補家用。案夫為臨時拆除工人,為案家主要經濟來源者,患有三高,現因身體狀況不佳,影響工作量及收入。案家四名子女分別就讀高職、國中及國小,開銷龐大,雖就讀高職之案長子平時至髮廊兼職貼補家用,但仍入不敷出,故向本會申請生活急難金,以穩定案家生活及案子女們就學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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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社福中心轉介-陳OO
2019/03/06
案主現年一歲九個月,案父母於去(107)年七月離異,育有案主與案兄,現兩人皆由案母監護撫養,與案外公外婆同住。案父為健身教練,與案母離婚時協議每月支付案主兄妹生活費用三萬元,但已數月未支付。案母原擔任建設公司之飯店式管理秘書,生下案主後因案外婆離癌,無體力照顧案主兄妹,故由案母請育嬰假全職照顧。礙於案父未依承諾給付案主兄妹生活費用,案母僅能至友人公司打工補貼生活費用,案母工作時間,案主兄妹由案外婆暫時協助照顧。案母現於育嬰假期間無穩定收入,案父又未依約給付生活費用,造成案家經濟窘困,故向本會申請短期急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