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北海岸社福中心轉介-趙○○
2016/02/03
定期救助期數:105年02月~105年06月共五期,3,000元/1期
案主趙○○,現年58歲,原從事大樓清潔人員,去(104)年8月因腳部接觸到汙水感染致右小腿截肢,而後左腳第一至第五腳趾亦壞疽截肢。
因案雇主並未替案主投保,案主無法申請職災給付,僅有雇主給予之12000元慰問金。案主現領有身障手冊,每月有3500元補助,然案主現無法工作,行動不便,無力支付房租及生活費用。案主本身為養女,養父母皆已過世,缺乏親屬支持,處境堪憐,經本會實地家訪,案主現無謀生能力,尚需就醫回診,實有經濟協助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