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烏來區公所社會人文課轉介-馬○○

2016/03/03

 

定期救助期數105年03月~105年08月共六期3,000元/1期

 

 

案主馬○○現年33歲於非婚關係中育有案長女後與案夫結婚並育有案次女。 

 

案長女現年3歲就讀幼幼班案次女現1歲3個月由案主親自照顧。 案夫現年42歲曾從事貨運司機104年9月因違反森林法遭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於過年前剛交保等待3月份判決刑期。 案主因此事發生後案公婆並未給予協助且讓案夫之前妻回家居住於今(105)年2月18日與案夫離婚協議由案主行使案女之監護權。案主現與兩名案女借住於案母之租屋處案母另有一名未成年子需養育。 

案家位於山區案主求職較困難現生活拮据實需本會予以協助保障案女之成長及基本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