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三重社福中心轉介-周OO
2018/01/08
轉介單位:三重社福中心
定期救助期數:107年1月~107年6月 共六期,3000元/1期
案主現年43歲,離婚,有過兩段婚姻關係,與第一任丈夫育有一女,第二任丈夫育有一子一女,離婚後均獨立監護撫養案子女們。案主因早年因椎間盤突出而手術,離婚後為撫養案子女們至大樓擔任清潔員,工作約兩周時突發性無法站立及行走,送醫後發現椎間盤掉落至坐骨神經叢,緊急開刀打骨釘固定,術後以背架支撐保護,並臥床休養,術後至今約四個月,現已可緩慢行走,醫生囑咐需休養一年,暫時無法工作。案前夫與案主離婚時協議案前夫將負擔房租與案子安親費用,但至今均未支付,案主又因傷無法工作,使得案家經濟陷入困境,故向本會申請短期急難救助金,以維持案家於案主休養期間案子女們基本生活與就學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