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北海岸社福中心轉介-施OO

2018/09/05

 

轉介單位:北海岸社福中心

定期救助期數:107年9月~108年2月 共六期,3,000元/1期

 

案主現年38歲,三年前因案前夫長期酗酒及精神暴力而離婚,育有一子一女,離婚後案子女由案主獨自監護撫養。案主出生時即患有先天性心臟病(法洛氏重症),並以手術治療,離婚前原為全職家庭主婦,離婚後為養育子女,從事輕軌臨時工。今(107)年六月,案主於工地昏倒送醫,診斷為肺動脈高壓,即俗稱之心臟的癌症,因幼時心臟已接受過手術,故現無法再以手術方式治療,僅能休養及使用藥物控制。案子女們現均為就學年紀,案家生活開銷本仰賴案主一人收入維持,現案主因病無法工作,以致案家經濟陷入困境,故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以維持案家生活與案子女就學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