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三重家扶中心轉介-李OO

2019/01/03

轉介單位:三重家扶中心

定期救助期數:108年1月~108年6 月 共六期,2,000元/1期

 

案主現年46歲,離婚,有過兩段婚姻,第一段婚姻育有案長子與長女,第二段婚姻育有案次子與三子,離婚後四名子女皆由案主單獨撫養監護。現案長子與長女已成年,次子與三子尚未成年,仍在就學中。案主本從事銷售工作,案長子與其女友自行公證結婚並生下案孫女,案孫女為早產兒,出生即患有水腦症、髖關節脫臼、心臟動脈狹窄、癲癇、發展遲緩與視網膜病變等。案孫女出生後案媳留下孫女於醫院並自行離開,後由社會局通知案主前往領回照顧。案主因需照顧案孫女而無法工作,案長子隨後又因吸毒案件入獄服刑,使得案家無經濟來源,生活窘困,故向本會申請生活救助金,以穩定案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