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分享

三重社福中心轉介-趙OO

2019/02/13

轉介單位:三重社福中心

定期救助期數:108年2月~108年6月 共五期,2,000元/1期

 

案主現年6歲,就讀國小一年級,患有過動症,領有輕度身障證明,為案母前段婚姻所生之子,上有一姐,案父母離婚時因案主過動較難管教,案父不願撫養,故將案姐交由案父監護撫養,案子則由案母監護撫養。案母於民106年與案繼父結婚,婚後於台北市松山區便利商店擔任大夜班職員,案繼父為自助餐店廚師,晚間案母上班時間,案主則由案繼父協助照顧,案繼父因案主難以管教,近日已向案母提出離婚要求,並另尋住處準備搬遷。案家經濟本仰賴案主繼父與案母兩人收入得以維持,現案繼父將搬遷,案母一人須負擔案家經濟與債務,壓力龐大,故本會申請短期生活補助金,以協助案家穩定生活。